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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的要求,現對《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產772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水性高性能樹脂等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產772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水性高性能樹脂等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擴建
建設地點:南雄產業轉移工業園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一廠現有廠區內
項目概況: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一廠主要生產UV光固化樹脂,現有項目總產能為20000噸UV光固化樹脂,具體產品方案為:年產聚氨酯丙烯酸酯4500噸,環氧丙烯酸酯9000噸,聚酯丙烯酸酯3500噸,純丙烯酸酯500噸、UV單體1000噸、特殊官能基丙烯酸酯1500噸。現有項目勞動定員80人,實際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為適應市場需求,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擬投資100萬元,在現有廠區內,主要利用現有的生產設備、生產車間、倉庫、埋地儲罐等,建設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產772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水性高性能樹脂等擴建項目。擴建項目產品方案為:磷酸酯改性物(UV樹脂)150噸,硫醇高性能產品(UV樹脂)5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4520噸,水性高性能樹脂3000噸。項目不新增員工,依托現有項目員工80人,甲類廠房工作制度進行調整,為三班制,每班8小時工作制,全年工作300天。廠區內無食堂和員工宿舍。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
1、廢水:項目廢水主要包括酯化廢水和洗滌廢水、化驗室清洗廢水、去離子水制備濃水。項目酯化廢水和洗滌廢水產生量為97.24m3/a,合0.324m3/d;化驗室廢水產生量為120m3/a,合0.4m3/d;去離子水制備濃水產生量為469.19m3/a,合1.564m3/d。
2、廢氣:項目廢氣主要為生產車間有組織排放的工藝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的廢氣、化驗室廢氣等。項目反應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有機廢氣和顆粒物,特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總揮發性有機物、甲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醇、甲醛、丙烯酸、異佛爾酮二異氰酸酯、甲苯二異氰酸酯、鄰苯二甲酸酐、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
3、噪聲:項目主要噪聲源包括洗桶設備和循環水泵等,噪聲源強在85~90dB(A)。
4、固體廢棄物:項目固體廢物主要包括危險廢物和一般工業固廢。一般工業固廢包括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生化污泥和廢棄的反滲透膜和預處理濾膜為一般廢物;危險廢物包括包裝廢物、廢活性炭及其吸附物、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及廢濾芯、濾渣及廢濾袋、冷凝液、油泥釜殘、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物化污泥、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廢填料、實驗廢液和實驗用品廢棄物等。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水治理措施
本項目擬采取的廢水治理措施如下:酯化廢水和洗滌廢水經“調節+隔油氣浮除油+三級高級氧化(芬頓)+鐵碳微電解+混凝沉淀+二級厭氧塔+厭氧IC塔+好氧+MBR膜”處理后進入廠區污水收集池匯同化驗室廢水排入廠區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由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經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和廣東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較嚴者后排入湞江。
2、廢氣治理措施
甲類廠房二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及粉塵經集氣系統收集后通過1套“布袋除塵+冷凝+兩級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后經17m高DA001排氣筒排放;甲類廠房三生產過程中和儲罐儲存物料過層中產生的有機廢氣及粉塵經集氣系統收集后通過1套“布袋除塵+冷凝+兩級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后經15m高DA002排氣筒排放;化驗室檢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系統收集后通過1套“活性炭吸附”廢氣處理系統處理,處理后經15m高DA003排氣筒排放。廢氣經處理后,均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要求。
3、噪聲治理措施
噪聲防治措施主要包括:①選用低噪聲設備;②隔音減震;③合理布置;④加強綠化。
4、固體廢棄物治理措施
建設單位擬對固廢實行分類收集、分別處置,包裝廢物、廢活性炭及其吸附物、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及廢濾芯、濾渣及廢濾袋、冷凝液、油泥釜殘、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物化污泥、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廢填料、實驗廢液和實驗用品廢棄物等危廢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不對外排放。廢水處理系統產生的生化污泥為一般固廢,外售至進行資源化利用;廢棄的反滲透膜和預處理濾膜為一般廢物,由廠家回收。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廠區個生產、生活功能單元可能產生的污染的地區,劃分為重點污染防滲區、簡單污染防滲區、一般污染防滲區。對廠區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進行防滲處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滲入地下,并及時地將泄漏/滲漏的污染物收集并進行集中處理。
6、環境風險控制措施
設置事故應急池,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產772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水性高性能樹脂等擴建項目符合國家和廣東省相關產業政策,符合相關土地利用規劃,符合“三線一單”各項管控要求,選址合理;建設單位對項目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提出了有效的環保治理方案,經過預測評價,正常排放不會導致環境質量超標,環境質量保持在現有功能標準內;項目污染物排放量在基地總量控制指標內;項目環境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公眾調查結果表明沒有反對意見;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相容性好。
綜上所述,從環境保護角度考慮,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產772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水性高性能樹脂等擴建項目是可行的。
五、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六、單位: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韶關南雄市產業轉移工業園
七、聯系人:肖先生 電話:0751-3832010
八、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編制單位的名稱
評價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關市武江區沐溪大道170號韶關粵商特種材料創新園1幢3層6號辦公房
聯系人:魯工 電話:0751-8700090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
1、為讓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有更深入的了解,公眾可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電子版見附件,紙質版可聯系我司或環評單位獲得;
2、本項目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包括項目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范圍內的所有居民及單位;
3、公眾意見表見附件,或聯系我公司、環評單位獲得;
4、公眾可以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等提交我公司,反映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我公司和環評單位將對反映的意見認真核實、對待,對良好建議我們將積極采納,并貫穿于整個建設過程中。
公示時間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懇請公眾提出寶貴意見。
附件1:《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年產7720噸綜合功能性產品、水性高性能樹脂等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附件2:公眾意見表
南雄市沃太化工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日
主辦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運維單位:廣東韶科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沐溪大道170號創智城1棟3樓
郵編:512026 電話:(0751)8700090